8.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9.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2.经榕江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榕江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报考一个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岗位的考生,经政审考核合格后,按考生报考岗位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选岗时间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6628602榕江县人社局(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855—6622082) 监督举报电话:0855—6622031 榕江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榕江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榕江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汇总 更多更快了解贵州省考资讯请加:2015贵州省考交流群 414335179,还有行测天天练和申论范文放送! 关注微信平台:windy-info,获取免费在线学习资源(网络课程)! 更多资料请关注贵州人事考试网 贵州考德上公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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