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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榕江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公告(125名)(3)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5-04-17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4日9:00至2015年5月8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榕江县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榕江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11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4日9:00至5月10日17:00。
    (1)资格初审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5月8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报州人社局有关科室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5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5年5月1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4日9:00至5月1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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