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榕江县就业局(榕江县新隆街,县国土资源局斜对面); 3.报名费: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收取100元; 4.现场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考生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初中)学历报考者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黔东南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农村社区)及所在乡(镇)党委出具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5年4月17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条件,须按要求真实清楚详细地填写《报名表》,不得隐瞒自己真实情况,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如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本次榕江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与榕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时间相同,请报考人员选择乡镇专项招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经网上报名并交费成功了的考生不得再进行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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