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湄潭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学校教师116名(高中教师85名,职校教师3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学科岗位
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专业见《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学校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合理配置师资;
(三)实行定学校定学科报考,不进行择岗。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至1996年5月14日以前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关专业。其中,报考湄潭县中等职业学校的茶叶、电子、汽车维修、旅游实习指导教师学科岗位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关专业,暂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报考湄潭县中等职业学校的财务会计学科岗位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财会相关专业,暂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
(七)外县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且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2011年以来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截止2014年7月31日以前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籍档案的人员;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教育网,就招聘类别、招聘学科、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组织工作由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师招考办)负责,教师招考办设在湄潭县教育局。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报名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春晖园(教学楼与图书馆之间)。
咨询电话:0852-4229221
3、报名要求及须提交的资料和缴纳的费用
(1)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验证后交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名,验证后交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学校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在网上下载且必须按此表下端的特别提示打印提交,考生签名栏必须报考人自己手工签署),《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还需代报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代报;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上);
(4)外县在编人员报考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