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教师招考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3、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为不合格的,将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4、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教育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局)
六、工作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0852—4229225(湄潭县教育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附件1: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学校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学校教师报名表.xls
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