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公正的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专业技术人员)329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面向红花岗区教师志愿者招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红花岗区教育局2013年9月及以前派遣到区属学校至今仍在教师志愿者职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4、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年龄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201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红花岗区机关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要求
1、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职位须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考职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位须是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报考职位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2、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职位,不能兼报。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位第一学历必须是报考学科相关专业,报考遵义市启智学校的职位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其他职位不受专业限制。
3、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分别须达到1:3的比例(农村中小学和农村幼儿园、遵义市新雨学校、遵义市启智学校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否则,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职位进行取消或调整。招聘职位计划数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得进行调整;招聘职位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或调整的职位数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4、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职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6日-6月19日,上午9:00—下午16:30。
3、报名地点
红花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桃溪寺遵义市第一高级中学旁,在红花岗剧院旁或丁字口乘第21路车到桃溪寺第一高级中学下车)。
4、报名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所报单位及其学科(职位)对应的职位代码进行报名,重点填写清楚报考单位及学科。
(2)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3)往届毕业生报名: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