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任一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报名费标准:100元/人。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免收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证明)。
6、领取准考证:2014年6月26日-27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在红花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2014年6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1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9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内容:报考职位相应知识。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考生笔试成绩考试后20天内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时间地点:待定(请考生关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
2、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类试题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招聘职位计划予以取消。
3、内容:
主要采取说课等形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为初中二年级相应学科内容(其中报考化学学科职位的为初中三年级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为幼儿园大班内容;报考遵义市启智学校职位为四年级语文内容。
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7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30%。
5、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1、根据各职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提交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必须在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对当场知晓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其它项目待知晓体检结果后,可由考生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5、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政审)合格的,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确定聘用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七、本简章由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注意事项
1、公开考试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布,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按要求留意发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的2日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5、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
6、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举办和委托他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指定考试资料。
咨询电话:0852-8228189,0852-8432219
监督电话:0852-7759871,0852-8424848
附件:红花岗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