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政府机关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5名,工勤人员5名(其中电工1名、计算机操作员1名、厨师3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招聘人员要求年满18周岁,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勤人员(电工、计算机操作员、厨师)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至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 报名地点: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综合楼509办公室(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7号楼对面)。
3. 报名时查收材料:
(1)查验报名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收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
(2)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的,需提交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收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曾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按工作情况依次收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原单位公章)。
(4)收取报名者《贵州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报名表需贴照片,加盖报考人单位公章。
(5)收取报名者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于6月19日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2014年6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点发放《笔试准考证》,地点: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综合楼509办公室,逾期不领证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各岗位考试方式各有侧重,具体如下:
1. 笔试
(1)幼儿教师岗位
主要测试幼儿教育等相关知识。
(2)电工岗位
主要测试电力维修及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
(3)计算机操作员岗位
主要测试计算机运用等相关知识。
(4)厨师岗位
主要测试食品安全、烹调等相关知识。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