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15年8月4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5年8月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4日9:00至8月6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8月4日9:00至8月7日16:00。 2.截止8月6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8月8日16: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8月9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8月4日9:00至8月10日16: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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