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由考察工作小组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在考察工作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考察依据(学籍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截止2015年8月3日前,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工作年限未满3年以上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违反黔党发[2011]17号文件规定生育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9、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j.gov.cn)通知。 2、体检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凡是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均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4、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j.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得参与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贞丰县服务不满5年者,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聘用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有关人员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或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注意事项 (一) 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今后我县招聘工作信息均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招考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考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661793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6611985、6614768(县第五纪工委) 附件一:2015年贞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二:2015年贞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附件三:2015年贞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政策审查表 更多更快了解贵州公务员考试资讯请点击加:贵州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414335179! 关注微信平台:windy-info,获取免费在线学习资源(网络课程)! 更多资料请关注贵州人事考试网 贵州考德上公培。 贞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课程咨询:
客服一线
投诉建议:
图书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