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复审组具体负责。并按照《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复审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围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笔试的考生,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及以下学历报考者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及以下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本市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农村社区)及所在乡(镇)党委出具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5年6月11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原因(不含自动放弃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造成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围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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