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它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不搞任何形式的培训。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内容:医学职位笔试专业知识;其它职位笔试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于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领取。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发布。 未取得有效成绩或笔试成绩为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以现场同一职位采用相同试题进行面试,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面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发布。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职位的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新一轮测试,复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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