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贵州普安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261名)已出!更多更快了解贵州省考资讯请点击添加:!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专业结构,增强活力,促进就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急需紧缺人员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6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具体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数 普安县2015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6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普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5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普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至1997年5月1日期间出生);在普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截止2015年4月30日仍在岗的,并且缴纳养老金,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聘用单位出具临聘人员截止2015年4月30日连续且仍在岗证明和养老金缴费证明(证明须由经办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任职满1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普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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