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3年5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直(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4月28日9:00至4月29日17:00期间登录开阳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http://112.74.114.193/ky/或者http://www.kyrczp.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开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招聘办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9:00至4月30日17: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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