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参加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考录(聘)用到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4日9:00至5月8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因本次榕江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榕江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时间相同,请报考人员选择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乡镇专项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榕江县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榕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11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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