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待2015年7月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再组织进行体检、考察。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5.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6.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 截止 2015年 7月 31日 ,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
8.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9.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10、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职称(技术职务)、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11、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学历)与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的专业(学历)不相一致,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
1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3.经从江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聘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