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招聘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人员的体检结论告知本人,本人在得到体检不合格结果24小时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再次复查其报考资格,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出意见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招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请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6656687(人社部门) 监督电话:0851--26622973(纪检部门) 附件:桐梓县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人员职位表_.xls 2015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汇总(报名入口已出) 更多更快了解贵州省考资讯请加:2015贵州省考交流群 414335179,还有行测天天练和申论范文放送! 关注微信平台:windy-info,获取免 费在线学习资源(网络课程)! 更多资料请关注贵州人事考试网 贵州考德上公培。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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