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作报名登记,并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5年3月22日上午9:30-下午5:30(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招生就业处一楼);
2、2015年3月22日上午9:30-下午5:30(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长顺县201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报名信息表》,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体检、考察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值达不到合格分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现场招聘工作小组结合职位要求及综合素质研究决定选择更适合该职位的人员。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早上9:00开始;
考试地点:长顺县民族高级中学。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凡进入体检、考核的招聘对象,体检、考核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体检、考核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