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县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同学科和同层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岗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九、聘用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在聘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岗位进行办理,不允许调换,若考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聘用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首聘应签订3-5年的聘用合同。
3、多次报考我县岗位者,如都符合聘用条件,则按第一次报考的岗位进行聘用。
4、凡体检、政审和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且近期不变换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7222381(县招考办)
监督电话:0852-7222175
“双语教学”岗位资格审查组咨询电话:7221762 、13984262718
十一、本《简章》由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招考办裁决。
附件1: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