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新蒲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其中,教育类26名,卫生类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新蒲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新蒲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4年6月11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1日—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1)教育类: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办公室(新蒲新区新蒲镇乐善行小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