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卫生类: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办公室(新蒲新区新蒲镇乐善行小学内)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报名须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区符合报考条件的工勤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新蒲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报名以后,考生应密切关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上的考试相关消息,同时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办公室(教育类)、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卫生类)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