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证、学位证(2015届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及以下学历报考者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及以下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本县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县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社区)及所在乡(镇)党委出具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连续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民政部门聘任书、乡镇任职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县级民政部门的报考证明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且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递补无法达到1:3(不含)的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入闱面试考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方式:除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外,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工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入闱面试考生要认真阅读面试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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