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面试资格。 六、加分 (一)七星关区内父母双方都是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的孩子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名时需提供当地计生办及县级计生局出具的加分证明。 (二)在毕节市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千人计划、见习生服务期满一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服务期不足一年不予加分),服务期满二年不足三年的加5分,服务期满三年以上的加7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报名资格审查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见习生提供各县区引导办出具的加分证明;“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千人计划提供各县区团委出具的加分证明。 (三)以上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七星关区微信公众平台“微七星关”及毕节晚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结构化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 2.现场技能测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新闻模拟现场,考生进行现场新闻采写。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及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20%、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现场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现场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通过技能测试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通过复试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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