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7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七星关区微信公众平台“微七星关”及毕节晚报。 (二)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区人民检察院对面约150米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选报职位时与所学专业一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报名时提供加分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协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 15日。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加分公示及考场安排 加分及考场安排公示时间于2015年7月 22日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六)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新闻采编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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