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方案在余庆县政府网上(http://www.gzyq.gov.cn)公布后实施。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yq.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向县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外县在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余庆县政府网站上(http://www.gzyq.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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