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11、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资料下载”专栏进行查询对照(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考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考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县招考办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A、B、D、E、K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 设置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课程咨询:
客服一线
投诉建议:
图书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