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不设置笔试环节,采取直接面试(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5年5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在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3室。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报名考生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如实提交《雷山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6、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参加本次应聘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入闱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工作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方式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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