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称职)、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网(http://www.lszwzx.gov.cn/)等向社会公布引进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15日9:00至5月18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雷山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雷山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隐瞒真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21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9:00至5月20日17:00。 (1)网上资格初审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雷山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5月18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经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5月1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5月1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工作在2015年5月2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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