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6日9:00至5月9日17:3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六盘水2015年5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负责。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5月9日17:3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并缴费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30。 2.2015年5月9日17:3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5月10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2015年5月10日17:3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7:3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16:00。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4、网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5月26日9:00至5月28日17:30。 五、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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