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本简章规定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
3.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4.不能按时提供考核依据的;
5.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五、待遇
(一)公开招聘的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执行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现行工资。
(二)符合享受《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委〔2012〕9号)规定的优惠政策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其优惠政策。
六、后续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和《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二)公开招聘的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其聘用关系。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由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相关单位组成招聘工作组负责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政审)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本简章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521166(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3521007(铜仁市万山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1:《铜仁市万山区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贵阳报名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附件2:《铜仁市万山区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遵义报名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附件3:《铜仁市万山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