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试用对象,按要求到大方县委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试用3个月,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十、组织保障 为做好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工作相关事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管庆良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天智 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肖瑞丽 县委办副主任、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黄大运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玉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彭启福 县委办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邱 林 县委办副主任 吴维坤 县委办机关党委书记 祝龙福 县委办副主任 杨亚新 县委办纪检组长、第一纪工委副局长 谢春林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罗志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委办主任 李 春 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高龙华 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 会 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家俊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吴维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祝龙福、张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遴选日常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遴选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同时按有关党政纪追究责任。 十一、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在大方党建网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0857—5221711 监督电话: 大方县监察局:0857—5221501 附件:1、2014年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4年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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