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体检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招考人员为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的工勤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合同期满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在聘用期间享受正式工人政策规定的经济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整个过程在正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七、未尽事宜由正安县教育局确定
咨询电话:26426172(县教育局) 2603351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26422304(县纪委)
附件:正安县公开招考学校工勤人员报名表
正安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