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者须提供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蓝底或红底照片4张; (3)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填写好的《正安县公开招考学校工勤人员报名表》 5.报名费:100元。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缩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教育局汇同人社、编办、纪检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考生务必按招聘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县教育局在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法律法规。 笔试准考证由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1月9日(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正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逾时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以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聘岗名额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进入体检,总成绩末位并列时,由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由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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