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可登陆招聘点院校就业网查询。 当某一职位已经与应聘人员签订了《就业协议》,则该职位招聘名额相应调减或取消。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持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推荐表及学科成绩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审核原件)。往届生须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及相应的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方法: 1、由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招聘简章向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 2、考试或考核。 ①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②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调取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期间学科考试成绩(有工作经历的主要是工作实绩),与应聘人员在充分交流沟通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考生发展潜能等因素及面试成绩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具体方式由现场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拟聘职位所需专业特点和要求从上述两种方式中现场确定一种。 3、现场操作程序: 组建公开引进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小组由有关市领导任组长,纪委(监察)、组织部、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到高校后,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支持协助下,组织与招聘职位专业相符的考生现场投档(投档材料包括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科成绩表、身份证、执业和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由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核定应聘人数,原则上每个职位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由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合议,根据专业稀缺情况,决定是否放宽比例应聘)。现场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拟聘职位所需专业特点、要求,现场确定考核方式筛选确定初步拟聘人员,与初步拟聘人员进行现场谈话征求意见,对愿意应聘的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现实表现及成绩与所在高校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由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合议,经用人单位和考生协商同意后,与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面试合格的毕业生当场初步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统一印制的《三方协议书》,请应届生应聘时随身携带;往届生签约时须交纳诚信保证金)。 对应聘医务工作职位的人员,须在3年内取得该职位所需执业资格,如不能按期取得执业资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只允许一次投档一次应试,未被列入拟聘用人员者不能再次投档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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