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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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③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④借用人员须回原编制单位工作(一周以上),由原编制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原编制单位公章)证明。组织部行文借用文件的,提供由组织部盖章“与原件相符”的文件复印件;
4.考试考务费100元。
5.报名结束后,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发准考证时间:2015年元月6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发放地点为报名地点。
五、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范围:报考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职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其它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调用
按照拟考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一职位计划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提供考察情况报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用。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调用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