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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纳雍县法院招考司法协警实施方案(3)

来源:贵州考德上公培   发布时间:2014-12-11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1.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的, 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折算后再加上加分成绩之和。
  2.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之和。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计算。
  七、体检
  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遇进入体检人员计划数末位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面试成绩同时并列的,组织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政审对象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考察政审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招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6.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7.有其他原因不能招用的。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
  九、招用及管理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纳雍县人民法院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民法院办理招用手续。招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三年一签(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由县人民法院与招用人员签订,报人事部门备案。
  十、待遇
  报考人员被招用后,月工资为1400元,招用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
  十一、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纳雍县司法协警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本方案由纳雍县司法协警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纳雍县司法协警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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