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条件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社会监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纳雍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857—3536213。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每天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3.退伍军人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所须其他材料。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加分条件 报考人员是复员退伍军人的总成绩折算后加2分;持有C1以上汽车驾驶执照并且通过技能测试合格的总成绩折算后加2分。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考生只加3分。 六、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一)笔试及面试 1. 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的,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不含技能测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不含技能测试成绩)的60%。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其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 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为100分。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技能测试 面试结束之后,由招考单位组织对持有C1以上汽车驾驶执照并自愿报名进行驾驶技术测试的考生进行测试,测试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方取得加分资格,技能测试考官由招考领导小组临时研究决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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