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24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6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8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遵义医专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1996年7月1日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7月1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
2.报名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遵义市汇川区凤凰北路106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汇川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852-8920152 0852-8928311
4.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遵义医专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先在《招聘简章》附件上下载并填写完善和打印《遵义医专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该岗位调减或取消,取消的职位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进行公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6.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