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道真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在网上下载且必须按此表下端的特别提示打印提交,考生签名栏必须报考人自己手工签署),《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还需代报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代报;
(4)外县在编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属工勤身份的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等在道真自治县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报名时还需出具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服务期满的需提供相应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7)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填写《道真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填写内容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在《报名表》中要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代码为一个职位(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岗选择单位)。县直事业单位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乡镇事业单位不限比例),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考办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程序的全过程,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本次报名资格条件,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7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zdzhrss.com)及时公布。
2、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未达到平均成绩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zdzhrss.com)公示公告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切记并遵守,因考生未阅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