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施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幼儿教师120名到乡镇幼儿园工作,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体要求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 对象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2、中专(中师、职高)学历且为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二)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4月8日至1996年4月8日出生)。
6、其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
(2)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被开除公职未满5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
(6)不按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根据职位代码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1份。
(3)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公示合格人员名单。招考职位和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职位计划予以调减,调减情况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2014年4月18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笔试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