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或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选岗 报考需选岗职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进行选岗(在所报考的职位内选择具体岗位),总成绩高的先选(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截止2015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一、未尽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解释权属水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1.水城县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5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汇总 更多更快了解贵州省考资讯请点击加:2015贵州省考交流群 414335179! 关注微信平台:windy-info,获取免费在线学习资源(网络课程)! 更多资料请关注贵州人事考试网 贵州考德上公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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