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地点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从江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专业测试)人员。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 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确定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2015届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及以上学校、学院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初中)学历报考者还须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定向招聘村(居委会)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居委会)及所在乡镇党委出具担任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5年6月15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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