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七、考试形式、内容和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考。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确认加分分值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公示为期三天。考生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ch.gov.cn/)通知,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二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gzch.gov.cn/。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