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 10日(9:00—16:30)。
报名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1号)。
3.报名所需资料及费用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证书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资格。
⑥报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随军家属”(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四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有服务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需要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随军家属报名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军人所在部队、是否现役军人、报名人员与军人关系等内容)。
⑦报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即“村干部”)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以及乡(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任何职、任职起止年限、是否已满一届等情况)。
⑧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2.报名表的填写: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填写《报名表》时,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填写的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报名人员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2,要求统一使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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