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于考试后10天内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及时公示。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低于3:1的比例但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则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上人员最后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1、面试时须同时持与报名时完全相同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除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试用笔由招考部门统一提供)。 2、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招聘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人员的体检结论告知本人,本人在得到体检不合格结果24小时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再次复查其报考资格,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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