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驻黔南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9、村支两委人员须提供经县(市)组织部确认的期满1届的相关证明。 10、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1、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全州将建立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数据库,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故放弃考试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黔南州辖区内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考区考务机构分别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全州按14个考区设置面试考点。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由考区考务机构分别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方式由各考区自行确定。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考区考务机构分别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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