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报名工作组负责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含面试); 2、网上报名人员统一到关岭自治县卫计局进行资格审查(含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含面试)合格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参加笔试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的,以考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岗位需求数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同时,笔试考分作为择优分配具体工作岗位的依据。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并优先分配工作岗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审组,到考生院校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不符合引进人才岗位资格条件的; 7.经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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