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网提示您: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03名)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市编办审批的2014年用编计划,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其中管理人员24名,专业技术人员79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5年1月12日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2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要求,以《附件1》为准,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月12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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