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需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有不合格或者弃权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合格者由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四、工资及待遇
被招聘的人员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00元,聘用期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缴纳。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招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1—25820891 (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监督电话:0851-25705561(道真自治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
道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