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163贵州网、新蒲新区电视台进行公示。 (四)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协商决定是否予以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163贵州网、新蒲新区电视台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新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 本简章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定。 咨询电话:徐女士 0851-27333666 张先生 0851-27330266 附件:1、职位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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